印度尼西亞共和國(印度尼西亞語:Republik Indonesia),簡稱印度尼西亞或印尼,為東南亞國家之一;由上萬個島嶼組成,是全世界最大的群島國家,疆域橫跨亞洲及大洋洲,別稱“千島之國”,各島處處青山綠水,四季皆夏,人們稱它為“赤道上的翡翠”。 印度尼西亞國界與巴布亞新幾內亞、東帝汶和馬來西亞相接,另有新加坡、菲律賓及澳大利亞等其他鄰國。印尼的都市十分先進,許多國際品牌到印尼設廠并開設精品店,也有許多國際知名百貨公司。印度尼西亞為東南亞國家聯所創立國之一,且為二十國集團之成員國。印度尼西亞為東南亞最為主要的經濟體。農業、工業和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。 印尼鐵礦主要分布在爪哇島南部沿海,西蘇門答臘、南加里曼丹和南蘇拉威西,總儲量為24億噸,但開發利用較少。其中巴東鐵礦產能最大,總儲量約2.8億噸,屬于低鈦磁鐵礦,礦石品位Fe67%,是印度尼西亞為數不多的優質礦山,巴東鐵礦從2008年2月份開始出礦。目前,從事鐵礦生產的主要有印尼國營礦業公司和印尼鐵礦砂公司。 一、礦業政策 根據印度尼西亞憲法,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,而為了鼓勵境外資本投入礦業領域并促進該國經濟發展,印度尼西亞政府早于1967年制定了相關法律,后不斷對法律、政策進行修訂,以改善投資環境。根據該國法律規定,外國資本可以獨資或合資的方式在印度尼西亞境內投資礦業領域,其經營期限為30年,并需在開業后15年內將企業股權部分轉讓給印度尼西亞籍企業或個人,轉讓股權的比例不少于5%。該國礦業開發采取“工作合同制”,即投資者與該國政府簽訂協議,約定礦業投資、開采的相關內容,協議不受此后該國法律、政策變化的影響,具有極強的穩定性。后雖然開始實施礦業權許可制,但之前簽訂的“工作合同”仍然有效,因此實際為雙軌制。 二、主要礦石港口 1、雅加達港 位于爪哇島的西北沿海,雅加達灣南岸,瀕臨爪哇海的西南側。該港口為印尼最大的集裝箱港口,也是亞洲東南部和大洋洲的航運中心。港區主要碼頭有24個,泊位76個,岸線長度達5514m,最大水深11.5m。港內有面積662萬?O的堆場。 2、三寶壟 位于爪哇島北海岸中斷,瀕臨爪哇海南側。港區處在陸岸凹入的水域內,外側有北伸的西-東向防波堤和西北-東南向的北防波堤掩護,船舶由西進港。可停靠多艘萬噸級船舶。錨地水深約11m。 |